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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

发布时间:2014-04-29|| 【关闭窗口】

根据教育部、中科院研究生院等相关规定,我实验室特制定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如下:

 

1.复试资格:初试成绩总分350分以上,政治、外语60分以上,数学90分以上,专业课90分以上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。

 

2.时间:20064310:00—19:00,包括午饭时间。

 

3.地点:中科院研究生院玉泉路园区,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。

 

4.复试方式:笔试和面试结合。

 

5.复试项目:专业知识,业务能力,外语水平,综合素质,以及思想品德等。  

 

6.参加本次复试考生的人数为拟招收人数的120

 

7.本次复试分两个时间段:10:00—12:00为笔试;13:00—19:00为口试,口试采取多位考官面试一位考生的形式,以问答方式为主。

 

8.本次复试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内容,采取以口试为主,以笔试为参考的方式计分。

 

9.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。

 

10.实验室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。

11.本办法解释权归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所有。

 

 

 

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

  

2006-3-27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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